陜西綠基生態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發表時間:2019/10/22 15:38:17
公積金的用途主要有三種:
一是彌補虧損。由于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的存在,合作社的經營可能會出現波動,有的年度可能有利潤,有時則可能出現虧損。有了虧損,就會影響合作社的正常經營和運轉。因此,在合作社經營狀況好的年份,在盈余中提取公積金以彌補以往的虧損或者防備未來的虧損,才能維持合作社的正常經營和健康發展。
二是擴大生產經營。為了給成員提供更好的服務,合作社需要擴大生產經營,如購買更多的農業機械、加工設備,建設貯藏農產品的設施、購買運輸車輛等,這些都需要增加合作社的資金實力。在沒有成員增加新投資的情況下,在當年盈余中提取公積金,可以積累擴大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資金。
三是轉為成員的出資。在合作社有盈余時,可以提取公積金并將這些成員所占份額轉為成員出資。